资产评估行业召开贯彻国务院27号文件精神视频会议

2014-09-18 16:02:45 来源:
分享到:

    就微观而言,资产评估行业在这次改革中被率先垂范,不是一件坏事,关键是怎样抓住这一历史机遇,顺势而发,巩固已有发展成果,通过改革解决多年来积累的问题,再塑行业,提振专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在日前召开的资产评估行业贯彻国务院27号文件精神视频会议上表示。

    8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27号文,取消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为了引导行业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决定精神,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消除一些人的误读、误解,提振行业信心,坚定行业长远发展的决心,中评协于8月22日召开了视频会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萍秘书长指出,国务院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是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管理内容之一。简政放权是本届政府的先手棋,也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关键一招。2014年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保持资质资格水平不降的前提下,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这是顺应国家改革大背景而做出的具体决策。资产评估行业在这次改革中被率先垂范不是一件坏事,关键是怎样抓住这一历史机遇,顺势而发,巩固已有发展成果,通过改革解决多年来积累的问题,再塑行业,提振专业。我们要深刻领会改革的意义,正确解读改革内涵,要坚决拥护和支持改革,适应和促进改革。

    刘秘书长表示,本次改革只是资格管理方式的变化,是行政管理逐步减少,自律管理不断加强的双向改变。通过对职业资格管理方式的改革,赋予了行业协会更多的管理职能,赋予了评估师更大的责任,进一步强化了行业自律管理。这是去行政化,还原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本质的一个重要举措。减少资产评估行政审批,并非不重视资产评估。资产评估一方面要去行政化,减少行政许可与审批,同时国家又将资产评估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今年国务院20号、26号、27号、国办17号文等等一系列文件的连续出台揭示了国家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国务院“放、推”结合的宏观战略给评估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期。实践中,我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金融体制改革等一些国家重大改革和政策的落地和推进一直将资产评估作为重要环节之一,国资委、证监会等政府部门非常重视利用资产评估的专业力量。资产评估在国有资产管理、企业并购重组的法定业务地位不可替代、无可动摇。

    刘秘书长说,从国际评估同行走过的百年历史来看,各国对评估师的管理大多没有行政许可,主要靠行业协会的自行授予、自发牌照,这样选择评估师的渠道更广、方法更灵活、专业更贴近实际。协会授予的评估师资格一样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关键在于执业能力、执业水平和报告质量,姓什么不重要,做什么才重要,怎样做更重要。 国务院27号文的发布为我们探索更为科学的评估师自律管理方式与方法提供了政策空间,也为资产评估师管理与国际接轨提供了新的契机。国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推动行业发展的最大动力,评估行业要坚信改革对行业的转型升级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坚信改革是行业成功实现转型升级的最根本的力量。

    刘秘书长要求全行业充分认识改革对行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从市场需求来看,评估行业面临的市场基本面没有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交易活跃、资本流动频繁、资源配置优化、经济结构转型等,将更加需要资产评估。从行业协会职责来看,简政放权将赋予协会更多的管理职责、更广的发展空间,也有利于强化协会的自律管理。同时,也对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评估机构和业务来看,国务院27号文的出台,加速了评估机构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有利于招募各方专才,壮大专业人才队伍,提升综合专业服务能力。评估行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加快,将以评估为核心逐渐扩展,价值咨询业务比重会逐步增大。全行业要坚定专业自信,谋定发展全局。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决定精神,统一全行业的思想认识;加强宣传,积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关注考生反应,避免不安定因素的发生。希望大家同心同德,敢于投身改革,通达事理,经得起千锤百炼,不浮躁,顺利实现平稳改革,共同推动行业的转型快速发展。

    刘秘书长在讲话中还介绍了考试过渡期相关问题的处理、注册制度改革设想等改革面临的具体问题。此次视频会议由中评协专职副书记宋阳主持,中评协副秘书长卞荣华介绍了近期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以及中评协所做的工作。 中评协副秘书长韩立英、考培总监赵金娥出席会议。中评协全体职工、部分在京评估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地方协会组织当地评估机构通过视频参加会议。